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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策联合创新基金——探索创新、合作共赢

越策联合高度重视创新体制建设,研究制定了公司科技创新新思路,响应党的十八大创新驱动的首位战略,于2018年开放创新平台和窗口,把科技创新列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之一。“十三五”期间,越策联合将充分发挥自身资源,结合当地科学经济优势,开放科技创新新平台,深化产学研合作关系,促进创新人才与公司经济实用化,产业化的全面对接和协同发展。 

基金主旨: 
越策联合创新基金不定期结合协作科研机构面向全国高校征集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经评审后由公司创新基金办公室提供相关研究资金资助。通过基金项目的实施,对接高校先进技术,培养公司后备人才,是鼓励与激发相关合作高校人才对技术创新的大胆尝试。 
 
申报条件 
1、以大学院系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包括高水平的科研队伍、良好的研究环境及研究业绩。 
2、项目负责人和团队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验(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应用开发的经历),研究方向明确、目标清晰。
 
资助金额 
1、资助经费分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3次拨付,其中立项后拨付4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40%,结题后拨付20%。 
2、越策联合及协作科研机构和申请单位将根据具体项目确定基金金额及协议。 

项目管理 
1、项目研究时间为2年以内。 
1、成立以高校专家教授为主的专家委员会和以越策联合公司管理层为主的管理委员会。 
2、对于通过申请评审的创新研究项目,将签署正式的项目协议,确定双方义务和权利,以及如何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3、项目期间发表的论文及著作须注明"受越策联合创新基金资助",并有越策联合公司联合署名。所发表的论文不应涉及保密核心技术。 

成果归属 
1、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产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创意等与项目相关的成果的著作权及专利等,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著作、源代码等,其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学校和项目团队所有。越策联合享有优先使用权。
 2、越策联合和申请单位将根据具体项目确定成果归属等具体事项。